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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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取保候审适用于以下情况:1.可能被判管制、拘役或附加刑的嫌疑人、被告人;2.虽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取保候审不致危害社会的;3.患有重病、生活不能自理者,或孕期、哺乳期妇女,取保候审无害社会的;4.羁押期满,案件待续侦审理的嫌疑人、被告人。这些情况下,可以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不允许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几种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不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形只要有两种,一是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二是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后,并不意味着刑事案件终结,检察院审查起诉后会将案件送到法院,由法院进行开庭审判,依法对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判刑。因此,被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一定要遵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保证随传随到。

疫情期间也是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只有符合条件的,就可以通过提出取保申请、审查有关材料、作出取保决定、执行取保决定等程序业办理取保,但不符合条件的,不管是否在疫情期间都是无法办理取保的。

根据我国目前法律的规定可知,不得取保候审一共包括两类人,一类人就是罪行极其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人,第二类人是犯罪行为的性质极其恶劣、情节极其严重的其他犯罪行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