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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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在针对聚众斗殴和寻衅滋事行为进行判刑时,若犯罪分子满足缓刑的法定条件,例如其罪责相对轻微、具备一定悔过之意、已排除再次犯罪之虞、且宣告缓刑不会给其生活所在社区带来严重负面影响等,那么法院便可依法宣告为被告人缓刑。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这并不代表着所有此类刑事案件均会适用缓刑制度,实际处理结果需依据每起个案的具体情节以及被告人的个体状况来综合判断。

关于聚众斗殴罪所涉及的加重情节,主要包括下列几项内容:首先,在斗殴过程中动用了凶器或者运用极端残酷的手法致使他人遭受严重伤害甚至死亡;其次,多次参与聚众斗殴活动或者在公共场合以及交通要道等重要区域进行斗殴行为,对社会秩序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最后,涉及到有组织的黑社会性质的聚众斗殴事件。以上几种情况均会导致犯罪情节严重程度加剧,从而使量刑标准相应提高。

在刑法理论中,寻衅滋事与聚众斗殴是两种不同的犯罪行为。虽然二者皆涉及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公共财物等严重行为,然而从其量刑标准来看,寻衅滋事显然更为严厉。具体来说,该罪行的刑事责任起点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聚众斗殴罪的刑事责任起点则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至于法定最高刑期,聚众斗殴罪的最高刑罚为十年有期徒刑,寻衅滋事罪的最高刑罚同样为十年有期徒刑。因此,从整体上分析,寻衅滋事的法律地位明显高于聚众斗殴。

对比分析:聚众斗殴乃是指召集众多人员参与斗殴的犯罪行为,具体在客观层面则常常表现为源于某种特定原因,而使得行为者产生了认为对方侵害了自身正当权益,从而乃引发斗殴倾向。寻衅滋事罪,则是规定了以寻求刺激、追求快乐或者通过显示威力、发泄不满情绪为目的,实施扰乱社会治安、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

涉及强迫交易罪和聚众斗殴罪的刑事审判量刑标准以暴力行为及威胁手段来强制进行商业交易活动,一旦情节达到严重,那么便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甚至拘役的法律惩罚,同时还必须接受罚金的处罚;而如果该违法犯罪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话,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必须承担额外的罚金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