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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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诈骗主犯能否取保候审,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如果主犯犯罪情节较轻,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或者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者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等情况,是有可能取保候审的。但如果主犯诈骗金额巨大、情节恶劣、社会影响严重,或者有逃跑、毁灭证据等风险,通常难以取保候审。

能否对网络诈骗罪犯实施取保候审这一措施,主要取决于他们是否满足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设定的各项标准。具体而言,限于非暴力型犯罪行为,认罪态度良好且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情况下,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者;以及虽然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采取取保候审手段后能够确保不再对社会构成威胁的情形等等。

网络诈骗案中的从犯是否适用取保候审,要全面考虑。如果从犯犯罪情节较轻,可能判管制、拘役或附加刑,且取保候审不会危害社会安全,就有可能被批准。反之,如果从犯在犯罪中起到关键作用,社会危害性大,就很难获得取保候审。要综合考虑犯罪性质、危害程度等因素。

在某些情况下,涉嫌网络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允许取保候审。例如,如果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较轻,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此外,如果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也可以考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避免对社会造成潜在威胁。

网络诈骗案犯取保候审后仍需承担责任。取保候审只是刑事司法程序中的一种措施,并不意味着案件已经结束或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被告人仍将受到制裁,即使已经获得取保候审。在审判过程中,法院会综合考虑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的表现、是否退赃等因素来确定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