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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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主要是看各方的行为对事故发生的影响以及过失的程度。如果哪一方的过失直接导致了事故的发生,那么就需要承担全部责任。这些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的法规,这些法律法规详细规定了非机动车驾驶者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明确了在交通事故中如何确定责任。

非机动车肇事造成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需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 具体判刑视情节而定,通常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逃逸或情节恶劣,刑期为三年至七年;如果逃逸导致他人死亡,刑期将在七年以上。

在判定非机动车交通肇事罪时,我们要注意三个关键问题:第一,有没有违反交通规则,例如闯红灯、逆行、超速;第二,造成的后果严不严重,例如他人重伤、死亡或者财产有重大损失;第三,违规行为和事故之间有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 在司法实践中,会综合考虑现场勘查、证人证词、监控录像等证据,全面评估,做出准确的判定。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包括违反交通法规、引发重大事故,并对人身或财产造成严重损害。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驾驶员,若违反规定导致事故,均可能构成此罪。但非机动车驾驶员因车辆特性,其责任需结合实际情况评估。若确认为主要责任方,并满足法典中的严重后果条件,将面临刑事责任。具体责任的认定需综合案件详情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包括违反交通法规、引发重大事故,并对人身或财产造成严重损害。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驾驶员,若违反规定导致事故,均可能构成此罪。但非机动车驾驶员因车辆特性,其责任需结合实际情况评估。若确认为主要责任方,并满足法典中的严重后果条件,将面临刑事责任。具体责任的认定需综合案件详情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