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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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危险驾驶罪主要是指那些在道路上因饮酒过量而操控机动车辆、进行竞速竞赛以及过度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对这类案件的处理,通常采取的措施为刑事诉讼,如果被判定有罪,那么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相关规定,法院将会作出相应的判决,其中可能涉及到的刑罚包括短期监禁(即拘役)以及罚款。此外,犯罪者还可能面临驾驶执照的吊销或者使用权限的限制。

危险驾驶会被拘役并罚款。危险驾驶行为有很多,比如恶意飙车、酒驾影响安全、校车严重超载超速、违规运输危化品危害公共安全。法院在审判时会考虑犯罪情节、后果以及认罪态度等,以确保公正裁决。

追尾事故的责任判定主要考虑以下两点: 1.危险驾驶行为:如果是因为醉驾、超速等危险驾驶行为导致事故发生,那么该行为方通常要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2.双方行为:如果被追尾方违规变道或急刹车等,也会影响责任的分配。 交通部门会通过现场勘查、询问以及查看监控等方式,来判断双方的过失程度以及责任比例。 总之,追尾事故的责任判定是根据危险驾驶行为以及双方的行为来确定的,交通部门会综合各种证据来做出判断。

危险驾驶罪包含以下几种情况: 1.非法竞逐,情节恶劣。 2.酒驾且酒精含量超过80mg/100mL。 3.驾驶校车、客运车辆,严重超员或超速。 4.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 其中,酒驾的标准为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超过80mg/100mL,即构成醉酒驾驶。这四种行为均构成危险驾驶罪。

对于马路上的危险驾驶行为,法律会严惩不贷。危险驾驶罪包括四类:一是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二是醉酒驾驶;三是严重超员超速,例如校车或旅客运输;四是违反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这些行为都要被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