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开发(嘉善)律师事务所
包文恺律师团队由擅长不同领域的律师成员组成,团队成员耐心、细心、用心的去办理每一个案件,精准的把握当事人的需求,最大限度的维护其合法权益。 团队成员信息如下: 包文恺,浙江开发(嘉善)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本科毕业于浙江科技大学,现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专业。曾受聘于南湖区司法局负责调解工作,现为工作期间获得领导高度认可,并获得2022年度优秀律师调解员称号。现担任多家国企、事业单位,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曾承办多起具有影响力的职务犯罪、经济类犯罪案件。在办理案件时本着专业高效、认真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和信赖。业务主攻方向为商事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刑事辩护等。 王可为,浙江开发(嘉善)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专业。曾受聘于南湖区人民法院,荣获2023年度南湖区优秀律师调解员、2024年度南湖区法院座谈会代表、2024年度共青团律师行业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现担任多家国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主攻方向为企业法律顾问、行政法、疑难复杂民商法。 黄晓丽,本科毕业于南京审计大学法学专业,后就读于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毕业后入职开发所,现为开发(嘉善)执业律师。参与和办理过较多民商事疑难案件,现服务于多家企业。拥有较强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法律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表达沟通能力,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高效沟通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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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得知道,咱们国家的民法典里面是这样说的,欠条上的时间超过三年的话,除非法律还有特别规定,否则就不能再去法院告别人了。这么说吧,你要是拿着一张欠条,上面的时间早就过了三年,而法律又没有别的说法,那你去法院告人家就不行,因为这样的时间已经超过合法的期限,法院也不会帮你。但也不是完全没戏,如果从你权益受损那天算起,已经过去二十年了,而且也没有什么特殊情况,那你还是可以去法院试试看能不能让他们给你延期。

这就是说按照咱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百八十八条这个规定呀,如果你的借条上面的时间超过了三年,而且又没有其它的法律条款来延长的话,那么根据这条法规来看,我们去法院打官司要求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就到期。那时候,人民法院是不会帮助我们维护权益滴。不过,要是从我们的权益受损那天算起,过了整整二十年,除非发生特别重大的事儿,人民法院才会同意我们根据自身的申请来延长时效。

记住。咱们国家的诉讼时间就是三年,除非法律有别的说法。简单来说就是说如果你手里有张欠条,里面写了要还钱的日子,那么只要这个日子过去了好几年,你就得抓紧在三年内找人民法院帮你处理,这样才能保护你的权益不受到损害。如果超过三年了,那就小心别让诉讼时效期给过掉了,这样你再想通过法院要回自己的债款可就难,除非有特别的情况法律允许延长,不过这种事儿还是需要法院来决定,不能个人随便说了算的。

跟你说,咱们去法院告别人,要求他们保护我们的权益,这个起诉的有效期是三年。也就是说如果别人跟我们借钱没按规定还,那咱们得在欠款期限过后的三年内跑到法院去告他。要是过了这三年,咱们有可能因为时效问题,失去维护自己权益的机会了。当然,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有什么特殊情况,否则法院不会保护超过二十年的权益诉求的。所以咱们平时签借条的时候,要注意还款期限,一般来说,这个诉讼时效就是三年。

这个诉讼时效是约定好了的,就只有三年时间。当然,如果法律有特别规定的话就例外。说的简单点就是,如果你那个欠条的期限已经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的话,那法律可就不会承认这个欠条,因为你作为债权人,可能已经失去了通过法院来追讨债务的权利。不过,如果你的权益受损已经过去了二十年的话,那人民法院可是不会再保护你的权益,除非有什么特殊情况,比如你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他们才可能会考虑给你延长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