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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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是以特定行为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犯罪。犯罪中使用器具可能加重罪行,因会加大对生命安全威胁。量刑与判决要综合考量器具状况、犯罪意图、不良影响及是否有减轻或从重情节等要素。

寻衅滋事且携带凶器者,若破坏社会秩序,将依法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包括无端暴力攻击、追逐拦截辱骂恐吓、强行夺取占用公私财物及公共场合无理取闹等恶劣行为,情节严重者将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承担罚金。多人多次共同策划执行将视为重大刑事案件。

寻衅滋事且携带凶器者,若破坏社会秩序,将依法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包括无端暴力攻击、追逐拦截辱骂恐吓、强行夺取占用公私财物及公共场合无理取闹等恶劣行为,情节严重者将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承担罚金。多人多次共同策划执行将视为重大刑事案件。

寻衅滋事罪的犯罪工具包括国家管制类器械(如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和为实施犯罪所特意准备的其他器具(如砖块、菜刀等)。 国家管制类器械因具有巨大社会破坏力而受到严格监管。 其他器具虽不在国家管制范围内,但行为人的主观意图是判断其是否为“凶器”的关键。

寻衅滋事中持凶器的认定是国家管制类器械,即器械本身属于国家管制类,如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必然属于凶器。对于寻衅滋事中持凶器的认定是什么,我们可以参考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