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
犯罪嫌疑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之任何一项要求,便有资格依据相关
法规向人
民法院、检察机关或公安机构进行取保候审的申请。
此等条件主要包括可能衡量出其罪行较轻、对社会的危害性较小或是健康状况因故较为特殊,以及已经进入
羁押期且期限即将届满但该案尚未审结等情况。
在提出申请之时,申请人需要同时提交相应的
担保或者
保证材料,经由公安机关审核后方可启动取保候审的
执行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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