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侵占罪的
定罪量刑须满足三大限制性要素:首先,
行为人须非法占据了原本由其
代理保管的他人财货,亦或是他人物品中的
遗忘物和
埋藏物;
其次,该等行为应产生了
数额较大的财物损失;
再者,行为人须存在拒绝返还或交还已占有的财物之行为态度。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明确规定,若上述三项条件齐全符合,则可给予行为人两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拘留监禁或罚款惩罚;
倘若行为造成的
财务损失重大且存在其他严重恶劣情节,罪行将升级至二到五年间的有期徒刑,且在该期限内追加
罚金作为
处罚。
值得特别关注的是,侵占罪历来属于只有
当事人亲自行使告诉权的
起诉类案件,这意味着只有当
受害人提出指控时,才有可能启动对其的
刑事追责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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