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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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待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数额累积计算这一重要问题时,我们往往需要综合考虑到同一犯罪行为或者是连续性以及相关联的犯罪行为所涉及的财务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确规定,公司、企业亦或是其他单位的员工通过利用职务上所赋予的特殊便利条件,以非法手段将本单位的财产据为己有,且在此过程中所涉金额达到一定程度之上,便可被认定为职务侵占罪。

在处理职务侵占罪的案情时,其涉案金额往往需要进行累积统计。若涉案人员多次实施侵占行为,那么其所涉及的侵占总金额将会被合并计算,以此来衡量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

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中,对于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相关单位中的工作人员由于其职务上所具有的便利条件而实施的违法行为,如果他们通过这种方式非法占有了所在单位的财产,并且累积起来的数额达到了与受贿罪和贪污罪相匹配的标准的两倍或以上,那么就应当被视为犯罪行为并予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通常情况下,这类案件的被告人将面临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次数如何累计确实如此。职务侵占这一行为往往呈现出反复性和持续性的特点,即行为人可能会在短时间内多次实施侵占行为,每次侵占的金额或数额可能各不相同。但是,在对相应的职务侵占行为进行量刑时,相关法律举措会计算所有侵占行为所涉及的累计金额。

确实如此,职务侵占行为可能会反复出现,而且每次侵占的程度都可能存在差异。然而,若要对其构成职务侵占罪并依法进行刑事判决,则需以整个犯罪过程中累积的总金额作为依据。即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其职务范围内,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时,将会面临相应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