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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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国家赔偿得是因为错误刑事拘留才行,这得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得先把拘留行为定性为非法的,也就是没在法定条件下进行的拘留。然后呢,被拘留的人得在审查过程中证明自己是无罪的,并且没被追究刑事责任。要是拘留单位没有合法证据或者程序不对,让无辜的人被牵连了,那这人就可以申请赔偿。不过一定要在法定的时间内提出赔偿请求哦,可别错过时间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之规定,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因侦查、检察或审判机关的不当行为而遭到错误的拘禁,同时并未对其进行最终的刑事追责时,该受害者有权利向国家提出赔偿请求。

通常而言,除非因实施拘留的程序存在严重不当,例如未经适当审批流程而擅自作出决定,此类非法拘留才会导致被申请人具备寻求国家赔偿的资格;然而,若相关决定均依据法律程序进行且在有效期内,同时在之后撤销案件、不予起诉或判定为无罪,则该类情形下符合上述两个必要条件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刑事拘留的情况下,国家是否应负赔偿责任通常来说,在大多数情况下,被依法刑事拘留者无法向司法机关提出国家赔偿的请求。唯独当此行为涉及违反法定程序的羁押措施,例如未经正式批准而由办案人员自行作出的拘留决定,这类情况才符合申请国家赔偿的条件。

关于超期羁押所涉及到的国家赔偿标准方面,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被追究刑事责任而实施拘役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如果他们在司法程序中的羁押期限超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期限,那么这就是一种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对于这种超期羁押的情况,我们应及时提出赔偿申请并根据相关法规的具体条款来主张赔偿权利。值得注意的是,国家赔偿的主要途径是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