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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与他人同居该如何处理

时间:2024.09.09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460人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制规定,婚姻离异原因如系由于有配偶的个人行为不当导致,那么在离婚时,无过错方向属于这种情况的那一方提出婚姻财产损失补偿请求权,这不仅被视为对无端遭受感情伤害的一方的权力保障措施,也是对于涉及到有配偶行为不当的行为的适当惩戒和警示。
具体而言,有配偶的人和他人以非法同居的方式生活,其可能要承担以下几个方面的法律责任:
1.法庭在审理离婚案件过程中,可将此种情况视作判定准予离婚的重要依据之一;
2.遭受精神或者财产利益损害的一方可以依法向对方提出经济赔偿请求;
3.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行为人还存在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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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条件有三个: 1、有配偶; 2、不以夫妻名义; 3、与他人持续、稳定的共同生活。 符合这三个要件,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 更多>>
  •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一般可以采取如下方式取证: 一、可以向行为地周围的群众取证,以证人证言的形式证...... 更多>>
  •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应按...... 更多>>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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