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车辆出现自然现象时,保险公司将不会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除非车辆的拥有者已经为其购买了车辆自燃损失附加险。
自燃险的主要职责在于补偿由自燃产生的对保险车辆自身的损害以及
被保险人为了预防、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害而必须或者合理花费的必要救援费用。
然而,在
保险合同规定的责任免除范围内,以及由于自燃导致的任何间接损失,保险公司都无法提供相应的
赔偿。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
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送达尸体处理通知书的同时,告知受害人亲属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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