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取保候审精选解答 > 解除取保候审有书面文件吗

解除取保候审有书面文件吗

时间:2024.07.31 标签: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阅读:842人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一旦解除取保候审,必须要有相关书面文档加以佐证。
这条法规严肃地指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抑或公安机关在法定期限届满之后,对于采用强制措施控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依法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进行强制措施的变更。
此外,无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是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乃至辩护人,都拥有请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
因此,为了保证法律程序的公正性并且保护到每一位当事人的权益,解除取保候审的书面文件显得尤为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唐裕文团队律师

广东国穗律师事务所

唐裕文律师毕业于南昌大学法律本科,后在西班牙胡安卡洛斯国王大学IUNIT学院电子商务与工商管理硕士(EMBA)毕业,并取得电子商务与工商管理硕士(EMBA)学位,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现任广东国穗律师事务所创始人,负责人,主任,高级合伙人,合伙人会议**,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主任,国穗律师研究院院长。 唐律师从事法律行业相关工作多年。唐律师主要业务领域为刑事辩护、知识产权,建设工程,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证券与资本市场,保险业务,海事海商,银行与金融,城市更新,家族企业财富传承与管理,企业合规与风险管理,破产与重组,投资与并购,交通事故、劳动案件、工伤案件、涉外案件、合同纠纷、行政案件、海事海商案件、医疗事故案件、婚姻家庭案件、继承纠纷以及各种非诉讼案件。 唐律师曾办理各种诉讼和非诉讼案件一千八百多件。曾为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大型国企、上市公司等多家大中型企业提供过法律服务。唐律师在执业期间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知识产权,建设工程,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投资与并购,交通事故、劳动案件、工伤案件、涉外案件、合同纠纷、行政案件、海事海商案件、医疗事故案件、婚姻家庭案件、继承纠纷以及各种非诉讼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唐律师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办案作风严谨,思维缜密,条理性强,团队成员具有优秀的合作精神和良好的职业操守,能大限度地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