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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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有两个确认原则:1.双方共同签字或事后追认,以及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承担的债务用于家庭日常需要,属于夫妻共同债务。2.超出日常需要的个人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双方有共同意志,否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连带债务是债务人之间共同承担的债务形式,与按份债务相对。每位连带债务人均需对债权人全责清偿,不论债务总额多少。一旦有一人全额还款,其债务责任随之解除。

夫妻共同债务判定准则:需双方书面同意或事后配偶认可;婚姻期间为家庭生活借款;超出日常所需但用于共同经营的债务,经证明可视为共同承担。否则,视为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基于日常生活、财产管理、经营投资、疾病治疗、子女抚养和教育、赡养老人以及合理社交支出等。婚前购买转化为共有财产产生的债务、建设家庭产生的债务、共同生产经营债务,以及一方疾病治疗或法定责任的债务均属此列。还包括协议约定的共同债务和特定生活教育支出相关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双方共同签署的认可债务;一方事后追认的原不同意债务;婚姻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生活基本开销产生的债务。这些债务视为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经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