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律师协会会员,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具有多年的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办案经验,在多起多人复杂疑难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上多有研究。 代理典型案件(部分) 1.未满1周岁婴幼儿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重型颅脑损伤案; 2.夏某等3人以上复杂交通事故索赔成功案; 3.已达退休年龄的邓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误工费成功案; 4.未投保交强险的杨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成功案; 5.代理李某推翻《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成功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双份赔偿案; 6.代理王某获得交通工伤双份赔偿案; 7..欧某离婚成功案;首次起诉成功和离,缩短离婚周期。 肖律师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始终践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工作理念,全力以赴每项法律事务,在最大限度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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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实线变道导致的追尾事故责任归咎于前车。但若变道已完成,后车追尾,责任在于后车。尽管实线变道违规,但事故因果关系可能不明确,不直接将后车追尾归咎于违规变道。

车辆实线变道追尾,变道车通常负全责,因违反交通法规未确保安全避让。若变道已完成且安全,后车追尾则可能为主责。责任归属由交警根据事故现场和证据判断。

电动车因实线变道引发追尾,变道方应负全责。此判断基于交管机构对事故中各方行为和过失程度的综合评估。 实线变道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未对原车道车辆采取避让措施导致追尾,故变道方承担全部责任。交警将依据具体行为和失误程度,界定责任范围。

实线变道引发追尾事故,根据交通规约,实线变道者需承担全部责任。交管部门将依据事故中行为的作用及过错程度判定责任。实线变道未礼让本车道车辆,导致被追尾,故需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