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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诉讼时效从何时开始计算

时间:2024.09.18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纠纷 阅读:1261人
律师解析:
在处理与工作有关的法律程序中,员工工伤问题必须先行接受劳动仲裁机构的审理。
若对于仲裁结果持有异议,则应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提请诉讼程序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的劳动争议调节仲裁法规第二十七条明确指出,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规定时长为一年,且该期限自当事人知晓或应当知晓其自身利益受到侵害之时开始起算。
关于在此类争议中的时效性规定,根据条例第三款所述,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为拖欠工资等薪酬待遇问题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的劳动者有权申请无时间限制的仲裁;
然而,如果劳动关系已经终止,则相关索赔请求应该在劳动关系结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对于这条规定的理解和运用,应该结合具体情况,适当加以权衡和调整。
此外,中国劳动争议调节仲裁法规还在第四十八条中指出,假如劳动者对第四十七条提到的仲裁裁决结果持反对态度,那么他们有权力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的半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些都是在处理劳动争议方面需要注意的重要法律条款,我们应该对此有所了解并加以尊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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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建军律师团队律师

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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