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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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是雇佣方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依法给予员工的单次经济补助,旨在保障劳动者权益。无论派遣工作还是其他用工形式,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单位需对符合条件的员工支付这一款项,体现了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义务。

员工离职,若因雇主原因需支付补偿或赔偿金;若员工未达录用标准被解雇,雇主无需赔偿;若雇主非法解约,需支付薪资及额外补偿金。试用期内,除非员工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一)(二)项所列情形,否则公司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员工离职,若因雇主原因需支付补偿或赔偿金;若员工未达录用标准被解雇,雇主无需赔偿;若雇主非法解约,需支付薪资及额外补偿金。试用期内,除非员工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一)(二)项所列情形,否则公司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员工在试用期内被单位辞退能获得补偿吗?试用期内被辞退有无经济补偿的关键在于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属于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范畴。

试用期内的员工辞退员工是不会获得补偿的,因为对于试用期的员工,单位如果是认定其不符合单位的录用的条件的,是可以直接将其进行辞退的,只有对于正式员工,如果是单位不支付工资或者是单位不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等的,员工才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