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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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分配主要依据子女年龄。两岁以下通常随母亲,除非母亲疾病、不尽责或子女不宜与其共处;双方共识且对孩子无害可被接受。两岁以上,父亲或母亲如符合条件,如无生育能力、孩子适应父亲环境、母亲健康状况不佳等,可优先考虑。8岁以上未成年人意见需被纳入考虑。父母可协商轮流抚养,以保障子女权益。

子女抚养权归属主要考虑两岁以下多判给母亲,但母方如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责任或子女不宜与其共处等特殊情况,父亲可能获得抚养权。满两岁后,以有利于子女为原则判定,如一方无生育能力、无其他子女且坚决要求抚养,将优先考虑。

抚养权判定以子女身心健康为首要原则,新生儿一般归女方,母方如有不可治愈疾病或遗弃虐待行为则可能判给父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抚养权倾向于经济条件优、素养高、环境适宜且责任感强的一方,无论男女。八周岁以上孩子,父母可协商轮流抚养,协商不成则由法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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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第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