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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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批准取保候审之后,当事人仍需到场参加庭审程序。若经由检察院审查后决定提起公诉,则会进行诉讼申请、案件审理以及最终判决的处置。反之,倘若检察院判定无需提出公诉、亦或是公安机关认定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情形并决定撤案时,涉案事宜便可告一段落。

在解除取保候审措施之后,即便案件已经进入审判环节,也并不意味着一定会立即采取收押措施。然而,倘若司法机构经审理判断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为罪犯,施以有期徒刑或者其它更为严重的刑事处罚时,则必须依法对其执行收押。在此之前,任何相关部门都无权擅自对当事人实施收押行为。

取保候审后,开庭的具体日期并无硬性规定,这主要是受到案件的特殊性质以及司法程序推进速度的影响。通常情况下,在案件的侦查工作顺利结束、审查起诉环节完成之后,法院才会着手安排庭审事宜。而这个过程所需耗费的时间可能为几周或数个月不等,具体还要看案件复杂程度的高低、证据收集的完整度、法庭日程是否排满等诸多因素来作相应调整。

在法院审理结束之后,依然可以依法申请变更为取保候审,然而,具体能否获得批准则主要取决于案情的特殊性以及被告的行为举止。审判机关会依据案件的本质属性、所掌握的证据材料以及被告者的人身危害性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最终作出批准与否的裁决。取保候审作为法律规定的一项重要强制措施,其设立的初衷在于保证被告能按时出席法庭审理过程,避免将其长期拘禁于看守之中。

若司法机构作出裁定,不对已获准予取保候审的嫌犯或被告进行庭审活动,通常是因为该案无需经过正式的审判程序,亦或是已经通过了其他途径得以妥善解决。举个例子来说,对于情节较轻的犯罪行为,可能会采用简易程序或者调解等方式来加以处置。在此种情形之下,司法机关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相应的决策,比如撤销案件、不予起诉,抑或是作出有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