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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是否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时间:2024.09.09 标签: 婚姻家庭 收养赡养 阅读:1006人
律师解析:
原则上,妇女拥有承担赡养老迈双亲的法定义务;
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女子可能无需承担此项责任,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免除情形:
(1)未婚或者已经离婚的成年女性,倘若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失去了劳动能力或者无法自主支撑自身生活所需;
(2)对于已经结婚的成年女性而言,如果她们本身并没有任何经济收益,且其所在家庭的总收入不足以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
(3)倘若双亲存在严重的犯罪行为,例如杀害自己的孩子、极度残忍地虐待儿童、将子女遗弃,这类父母将自动丧失要求被伤害子女赡养他们的资格,而且从法律角度来看,这样的子女也可以不必承担赡养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倘若这些被伤子女出于自愿决定继续赡养父母,那么法律对此并不会做出任何干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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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有:1、赡养人应及时治疗和照顾生病的老年人;2、赡养人应当履行经济支持、生活照顾和精神安慰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3、赡养人应当对不能自理的老年人...... 更多>>
  • 有的。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 更多>>
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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