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西昌律师事务所
朱永钧律师,江西理工大学法学院毕业,系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西吉安行政专业委员会会员。拥有多年法律行业从业经历,是兢兢业业的为民服务好律师。在多年的法律服务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同时成功办理了各类民商事案件、刑事辩护案件,获得当事人好评。 擅长于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工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等业务。在办案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宗旨,不吹嘘、不虚假承诺,认真、踏实为当事人办实事,极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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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在女方怀孕期、分娩后一年内及终止胎儿发育手术后六个月内,无论离婚途径,均不得提出离婚。女方主动或双方协商离婚不受此限。法院在特定情况下可允许男方离婚,如女方婚内不忠、男方生命安全受威胁或合法权益严重受损。这些例外需男方提供确凿证据。

男方在女方怀孕期、分娩后一年内及终止胎儿发育手术后六个月内,无论离婚途径,均不得提出离婚。女方主动或双方协商离婚不受此限。法院在特定情况下可允许男方离婚,如女方婚内不忠、男方生命安全受威胁或合法权益严重受损。这些例外需男方提供确凿证据。

不准许男女结婚的情形:(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民法典赋予男方在特定条件下禁止离婚的灵活性:孕期、产后及终止妊娠后半年内,男方不得主动离婚,除非特殊情况或女方主动。对于已获准或调解和好的离婚案,男方在无新情况前提下六个月内不得重复起诉。军婚中,男方离婚需女方同意,但女方重大过错时例外。若军人本身同意或有严重过错,男方仍可提出离婚。

提起公诉需满足实体、程序和政策条件。实体上,需证实犯罪嫌疑人的具体犯罪事实,并符合刑事制裁规定。程序上,检察院需有属地管辖权,且被告人已入案正轨。政策上,检察机关应综合考虑犯罪性质、情节、危害结果等因素,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以维护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