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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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遇到用人单位未提供充足劳保、适宜工作环境,迟发或欠发薪酬,未依法缴纳社保,规章制度违法侵害权益,以及因非自身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等法定情形时,享有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监理人员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依据包括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一方明确表露或实际违约、多次催促后仍不履行主要义务、严重违约致合同目的受阻、不定期合同双方可随时解除但须通知对方;特殊法条规定的情况亦适用。

监理人员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依据包括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一方明确表露或实际违约、多次催促后仍不履行主要义务、严重违约致合同目的受阻、不定期合同双方可随时解除但须通知对方;特殊法条规定的情况亦适用。

我国法律赋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劳动者在满足法定通知期(试用期内三天)前提前通知即可解除。劳动者有权因用人单位未履行环保或劳动条件承诺、欠薪、漏缴社保、规章制度违法、合同无效、法律规定等原因单方面解约。若遇到强制劳动、危险作业威胁健康安全的情况,劳动者可即时解除,无需单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