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走诉讼程序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时间:2024.08.13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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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在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常情况下
离婚的途径有两种,分别是
协商离婚以及
法律诉讼离婚。
若男女双方均自愿放弃婚姻,那将会得到认可的离婚决定。
当然这里面也包括了双方必须亲自前往
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以求达到离婚的目的。
倘若仅有一方希望结束这段婚姻,则有权选择咨询相关部门或者直接向相应的司法机构
提出离婚诉讼。
所谓的
诉讼离婚,是指当夫妇之间在是否离婚、
财产分割、
债务承担和子女
抚养这些问题上产生分歧并难以达成共识时,他们便会向当地的司法机构寻求帮助,而司法机构经过仔细审查,会根据最终判定是否解除这段婚姻关系,从而形成了一套离婚体系。
调解在处理
离婚问题时并不一定适用,特别是对于婚姻关系、身份地位确认这样的案件。
然而,如果涉及到
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的问题,那么调解就变得非常重要,而且调解成功之后还需另外起草调解书。
诉讼离婚的进程如下:
首先,需要申请人前往当地的司法机构申请
诉讼;
接着,经过司法机构审核同意
立案之后,会发送给申请人一份立案通知书,同时通知申请人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
诉讼费用。
自此之后,司法机构将会正式受理这个案件;
然后,司法机构的立案庭接手案件后,将会把
案件移交给
民事审判庭处理,民事审判庭负责审理该案;
民事审判庭接到案件后,将会向另一方发放
传票,要求对方在指定的时间内出庭质辩;
最终,在双方都出庭的情况下,由司法机构展开调解工作;
庭审结束后,司法机构会做出准许
撤销婚姻或者拒绝撤销婚姻的判决。
至于
协议离婚,整个流程大致如下:
首先,申请人提出申请;
之后,婚姻
登记机关对申请进行初步的审核;
接着,向申请人发出《
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30天之后,假如申请人并未撤回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则会批准申请,并发放一张
离婚证明;
最后,再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进一步审核,才能颁发正式的离婚证书。
需要注意的是,本篇文章并未包含全部可能存在的法律后果,仅供参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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