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财产分割精选解答 > 孩子非亲生,丈夫要离婚时财产应如何分配

孩子非亲生,丈夫要离婚时财产应如何分配

时间:2024.09.05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134人
律师解析:
在涉案夫妇选择离婚并涉及财产划分的时候,其子女的血缘关系并不会成为影响财产分配的因素。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应当遵循如下规定:
首先,故事情侣之间在面对婚姻的离散时,应尽可能通过友好协商来确定彼此间的财产分配事宜;
其次,若无法达成共识,则可寻求人民法院的公正裁决,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尊重和关注子女及弱势群体的利益,制定出公平合理的决策。
在此,我们也特别提示大家,如果当事人因为一方出现了诸如重婚、与他人同居故意伤害家庭暴力等严重错误行为导致离婚的话,无过失一方当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及要求损失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曹胜才律师

天津世杰律师事务所

曹胜才律师,天津世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一个可以立即解决实际问题的律师,拒绝花拳绣腿。如果您想找一个什么案件都接的律师,抱歉,我们不是。我们只接离婚案件,专打离婚官司。拒绝样样通,样样松。我们深知,专注才能专业,专业才能卓越,只有专家型的律师才能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