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面临
离婚之际,关于夫妻双方
共有财产的处置问题,我们建议首先由两位
当事人进行友好协商,尽力寻求共识。
若这一途径未能达成满意结果,请求公平合理地
分割财产。
在此过程中,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程序和标准,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
公示的规定是,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将予以平等分割。
然而,基于生产、生活所需和财产的根源等各方面因素,具体操作可能会存在差异性,并非机械式的均等分配。
请注意,婚内通过书面合同约定的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个人财产归属,若双方具有明确的协议并签署了此类文件,那么在
办理离婚手续时,便应根据这份约定进行处理,不再另行考虑其他事项。
举例说明,若您与配偶之间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产价值及归属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经人
民法院审理后将会相应采取措施。
具体操作如下:
(1)若两边都主张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并希望竞标出价购买,则此请求应得到法庭准允;
(2)当一方提出拥有房产所有权的要求,法院将采信房产评估机构依照市场价格对该房产所作的估值,并由赢得房产的一方支付给对方相应的
补偿金;
(3)若双方皆表示无意争夺此房产的所有权,法庭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启动
房产拍卖或变卖流程,之后所得款项将用于双方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