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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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拥有房产时,可依法平等决定将房产无偿赠予未成年子女,这是一项单方权利义务的赠与行为,被赠者无需对等回报。离婚时,在双方同意下,可通过向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将房产转移至子女名下,这一过程合法且不涉及复杂权衡。

离婚后将房产过户至未成年子女名下,可通过赠与或买卖方式。赠与方式需支付公证费2%、评估费0.5%、契税3%、土地税1%,个人所得税1%,及80元登记费;买卖方式中,契税(90平米以下1%,90-140平米1.5%,140平米以上3%)、营业税(满五年免,不满五年5.5%)和土地税(同契税)可能有差异,个人所得税视产权年限,交易手续费每平米6元,评估费按评估金额0.5%计。

离婚后将房产过户至未成年子女名下,可通过赠与或买卖方式。赠与方式需支付公证费2%、评估费0.5%、契税3%、土地税1%,个人所得税1%,及80元登记费;买卖方式中,契税(90平米以下1%,90-140平米1.5%,140平米以上3%)、营业税(满五年免,不满五年5.5%)和土地税(同契税)可能有差异,个人所得税视产权年限,交易手续费每平米6元,评估费按评估金额0.5%计。

夫妻作为物业共有人,可自由赠与房产给未成年子女,这在双方共识下构成无偿单务合同。即使婚姻关系解除,只要双方同意并提交申请,将房产转至子女名下,法律允许且具有合法性,无需对价,赠与行为有效。

婚姻期间购置的房产属于法定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享有平等处置权,不受子女影响。无论财产来源如工资、投资收益、知识产权增值或继承赠与,除非明确指定,否则均为共有。即使有遗嘱或赠与合同单方声明,仍需按法律规定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只有在配偶双方一致同意下,方可将房产赠予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