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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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购买所得的商品房实际使用面积相较于预期面积下降超过3%时,买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全部房款,同时还应获得已支付购房款的相应利息补偿。若买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卖方则需向其双倍返还超过部分的房价款。然而,如果商品房面积缩水未超过3%,则买卖双方仍需依照原定合同条款继续履行相关义务,卖方需根据合同约定的价格进行实际结算。

在商品房交易中,如遇房屋面积缩水,购房者可根据法律规定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若面积误差超过3%,买家可解除合同。争议解决首选法律途径。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开发商须按合同交付合格房产,违者需赔偿。

如若开发商违反约定,则需依照合同条款予以赔偿;然而,如果开发商存在诸如一房二卖等欺诈行为,致使买受人无法顺利取得房产,那么他们应当负担起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项双倍的赔偿责任。关于具体的赔偿计算方式,则须参照违约事实和相关法规进行确认。

根据司法解释,房地产开发商如未按时交付房屋,应承担明确的违约责任。除非因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导致违约,开发商与购房人应签署严谨的预售合同。开发商应重视交房期限,按时交房,否则需承担违约责任,对购房者进行经济补偿,金额视违约情形和损失而定。

当前行为不宜。解决纠纷需明确管辖法院,合同中若已有规定,则按约起诉;若无约定,需考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起诉需满足条件,如明确被告及详细列明双方信息,清晰提出诉讼请求。正确理解和遵循法律程序,确保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