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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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债务的偿还需要进行明确的界定。如果债务是由于家庭的日常开支所产生的,那么这就是共同债务,配偶的另一方需要共同承担。然而,如果债务是由于个人的奢侈消费、赌博等非法行为导致的,或者配偶的另一方并不知情,并且这笔债务没有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或经营,那么这就是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配偶一方的未偿债务是否另一方需负责,视其为共同债务。共同债务包括婚姻期间为共同生活产生的债务,如双方同意并承担还款,或一方为家庭基本开销负债。若债权人能证明债务用于家庭,个人名义下的债务也可能被视为共同债务。

配偶一方的未偿债务是否另一方需负责,视其为共同债务。共同债务包括婚姻期间为共同生活产生的债务,如双方同意并承担还款,或一方为家庭基本开销负债。若债权人能证明债务用于家庭,个人名义下的债务也可能被视为共同债务。

婚后个人所有的房产出售,通常不需要另一方签署同意书,因为这属于个人财产。但如果能证明该房产是夫妻共有财产,则需要另一方的同意和签字。此外,法律对婚前房产在婚姻破裂后的处置也有明确规定,一般不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1.夫妻婚前签订并公证的财产协议,婚后需遵循其规定的财产归属。 2.婚后女方父母全额购房并登记在女方名下,视为对女方的赠与,即使婚后购置,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3.夫妻双方可自由约定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属,形式包括单独、共有或部分共有等,约定须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