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师(昆明)律师事务所
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执业八年来,经办大量的民商事案件,如服务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多种经济合同纠纷,名誉权纠纷、生命权纠纷、教育机构责任纠纷等各种侵权类纠纷及离婚纠纷、继承纠纷、抚养费/赡养费纠纷等各类婚姻家事纠纷,获得当事人的广泛好评,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办的经济类合同纠纷中为某银行昆明分行挽回上千万损失,为某公司昆明分公司挽回数百万损失。同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为公司在劳动用工、合同管理、重大事项的经营决策等多方面提供重要法律建议及落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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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协议如经双方协商达成,非法定情况下可能不具约束力。其有效性取决于:当事人行为能力、签订过程的诚信、协议内容是否违法和社会秩序。只有在公平自愿且法院认可的情况下,和解才具有法律效力。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双方自愿协议具备法律效力吗,签订合同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的问题带来帮助。

涉及未成年子女切身利益的权利义务内容,如探望权等,离婚双方是不能作任意处置的,即使进行了处置,这种处置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从婚姻法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规定的措辞来看,探望权只能依照法定程序由法院中止,不存在可以由离婚双方协议放弃的可能。

探望权只能依照法定程序由法院中止,不存在可以由离婚双方协议放弃的可能。探视权是一种民事权利,属于间接抚养一方的,任何人不能无故进行剥夺。即便是在离婚协议书中,写清自愿放弃探视权的条文,这也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