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对于纳税人而言,如果通过
欺诈或掩饰等方法有意识地提供
虚假的税务申报信息或故意不予申报,从而达到规避缴纳一定数额的税款,且该逃避行为给国家造成的税收损失在法定应纳税额的10%及以上,那么,相应的法律责任是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甚至是
拘役,并同时被判
处罚金。
如果非法逃避的税款金额庞大且对应纳税额的缺失率达到了30%以上,相应的法律后果则为三年以上乃至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需要强调的是,如果涉案人员多次实施
逃税行为却未曾受到任何制裁,将以其
违法行为所累积的总金额作为最终
量刑依据。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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