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泽大(成都)律师事务所
陈敏律师,执业于浙江泽大(成都)律师事务所,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修硕士,执业8年。深耕债权债务、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公司法业务领域,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成功代理民商事诉讼案件数百起,涉案标的额累计超亿元,以精准办案策略及高效执行力,获司法局“优秀青年律师”称号。始终秉持“专业为本、客户至上”理念,致力于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赢得业界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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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订立书面协议。在现实生活中,民间借贷大多数发生在亲戚朋友之间,由于关系比较密切,出于信任或者碍于情面,民间借贷关系往往是以口头协议的形式订立,无任何书面证据。在这种情况下,一旦一方予以否认,对方就会因为拿不出证据而陷入“空口无凭”的境地,即使诉至法院,出借人也会因无法举证而败诉。

需要注意的事项有:1、如果还现金时,需要对方写收条,或者把借条收回来,很多人以为还完钱就没事了,即没写收条也没把借条收回来,如果一旦遇到借款人不承认,那么自己的利益得不到保护。2、大额还款时,最好以转账方式支付。3、如果以物品抵债时,也需要写书面凭证,以什么物品抵债,折价为多少。

民间借贷合同中,诉讼时效、书面借据的保留、利率约定(不超过法定四倍)、非用于非法活动的借贷条件、超出法定利率部分的法律保护、以及借款人名誉借据的法律效力需重点考虑。出借人需确保合同合法,知晓超出银行四倍利率部分不受保护,且对明知的非法借贷行为需谨慎。若借款人否认实际借款并缺乏证据,行为人可能面临民事责任。

出借人务必首先考虑对方的信用程度和偿还能力,千万不能将款项借给从事非法经营或活动的人,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赌博、走私、买卖毒品或贩卖枪支等非法活动而仍借款的,则属于违法借贷,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在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时,关键点包括:1)利息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2)以不动产作抵押需依法登记以保障权益;3)借款用途需合法,违法用途借款不受法律保护;4)明确规定还款期限以防止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