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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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你的借条过了3年的诉讼有效期还没去起诉的话,也别担心。按照上面提到的那一条款,你可以通过一些方式来找回这个诉讼期。比如,你可以去找那个欠债的人告诉他,你要追讨这个钱;或者他主动说要把欠你的钱还给你;又或者你直接选择去法院告状或是申请仲裁等等。这样子做之后,诉讼有效期就会被重新计算。

你看如果我们借钱给别人签下的那个欠条过期了,那么根据咱们国家现在实行的《民法典》里边的第192条,债主就有机会用“我就不还钱”来做对抗。也就是说,如果你想让人家还钱的话,那你得在这个欠条的有效期之内赶紧去告他,不然的话,人家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我就是不还”。

若借款条款的法定诉讼时效已经期满,根据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明文规定,借款人有权提出不再履行其义务的抗辩理由。这就意味着,倘若债权人希望通过法律手段来追讨欠款,那么他们必须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限之内启动相关诉讼程序。一旦超出这个期限,借款人便有权利拒绝偿还债务。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之立法精神,涉及到的关于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况主要由以下几种构成:包括了当债权方对欠款方发起履行债务的催促行动,欠款方接收到请求后自愿承担还款义务,或者在债权方启动民事诉讼或仲裁程序时,等等。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关于借款约定的诉讼时效期限应为三年,起算点即从权利人知晓其权益遭受到侵害且明确了解到其义务人开始之日起算。若权利人在自身权益遭受侵害后超过二十年未提出诉讼请求,则将无法得到人民法院的司法保护,但在特定情形下,如存在特殊原因,人民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酌情予以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