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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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构成为故意伤害罪的情况下,警方会对案件进行深入的调查与处理,其立案标准通常要求具备现实中的伤害行为或者明确显示出的暴力意图,而且直接导致了受害者身体上的实质性损害。虽然,从一般的角度来看,如果没有产生任何的伤害后果,那么通常无法成功作出相关的立案决定。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无谅解的情况下,通常会被追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法律责任。不过,具体刑期会受到犯罪动机、手段、损害程度以及被告态度等因素的影响。如果情节较轻,刑期可能只有几个月;但如果情节严重,刑期可能接近三年。

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加害人获得受害者谅解,对被告人量刑会有积极影响,但不是完全免除刑事责任。如果犯罪情节轻微,且受害者同意谅解,被告人可能会获得减轻刑法或缓期执行的优惠。不过,如果故意伤害行为恶劣,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即便得到谅解,被告人仍可能受到法律制裁。

若您欲对涉事方提起诉讼以追究其涉嫌犯下的故意伤害罪责,首先便需向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进行报案。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将会展开深入调查工作,如若判断存在犯罪事实并且达到追诉标准的话,那么他们将会依法立案展开侦查行动并着手搜寻有力的证据材料。其后,公安机关将会将相关案件资料移交至检察院,由检察院依法行使职务审查该案件的起诉情况。

故意伤害罪的无罪情形,通常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当行为人实施伤害行为之际,其因患有精神疾病或存在智力障碍等原因,导致自身无法明辨是非或是无法自我控制行为,此时其将失去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2.若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的范畴,也就是为了维护合法权益免受非法侵害,从而采取必要的反击措施,或者为规避现实中正在发生的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危险,不得已而选择伤害他人,那么此种情形同样有可能被判定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