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财产保险领域,当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时,如果该损失并非处于保险条款中所列明的"保险责任"条款所涵盖的理赔范围之内,或者该损失属于保险条款中规定的"责任免除"条款所列举的免赔事项之一,那么就可以判定为此次出险事故并不属于保险公司的
赔偿责任范畴。以人身
意外伤害险为例,若
被保险人在遭遇车祸后,经查证发现其存在无照驾驶的行为,那么这起事故便属于保险条款中所规定的"责任免除"范围,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除外责任。
根据
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有权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保险条款的规定,对这类事故进行拒赔处理。
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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