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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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承担可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两种。其中,前者是指原债务人把全部或部分债务转由新债务人承担,原债务人脱离债务关系;后者是指原债务人仍在债务关系中,新债务人加入进来,与原债务人一起承担债务责任。

夫妻共同负债通常包括:用于家庭日常开销的债务;双方都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具有共同意愿的债务;以及婚姻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需要所负的债务。这些债务都被视为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责任。

合作中产生的债务,一般是由所有的合伙人一起承担的,不管是投资比例还是内部约定。每个合伙人都要对合作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合伙人追讨全部债务。在清偿之后,这个合伙人可以按照内部协议,向其他合伙人追讨他应该承担的那部分债务,这样可以保证债务分担的公平和效率。

双重优先原则主要涉及合伙人债务承担,具体为:当债权人是合伙人时,优先用其个人财产偿还;当债权人是合伙企业时,优先用企业资产清偿。该原则旨在明确个人和企业债务的清偿顺序,保护债权人的权益。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可能会共同承担一些债务。这些债务可以包括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开销,比如购买食品、支付水电费等。此外,如果夫妻双方共同签署了债务协议,或者一方在事后追认了该债务,那么这些债务也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注意的是,在某些情况下,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也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例如,一方在婚内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借款,或者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或者双方共同意愿。总之,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比较广泛,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在处理夫妻共同债务时,建议双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