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咨询该律师
男方在结婚前购置的房产,除非明确规定为赠予或遗嘱指定个人,否则默认为个人财产。依据民法典,婚前取得的财产权益、生活用具、个人医疗费用和特定赠与均为个人所有。即使结婚,这些房产仍视为私产,非夫妻共有。但房主可自愿选择将房产转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贷款购房婚后归属取决于具体情况。若一方独自签署合同并支付首付,婚后用共同资金还款,尽管房产登记在其名下,但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视为共同财产。婚姻编司法解释允许双方协商处理,如无共识,可能判为登记方所有,剩余贷款为其个人债务。若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无论合同是否登记双方姓名,都视为共同财产,可按份或共同共有。贷款也可双人申请。离婚时,需根据出资比例或法律规定进行补偿。

婚前购置房产婚后办产权证的归属取决于双方协议或实际出资情况。若一方独自购买并登记,视为个人赠礼;婚前共同出资,无论谁办证,房产为共有。贷款还款部分和增值视为共同财产。即使婚后办证,房产归属需考虑购房资金来源、婚姻期间贡献等因素,法院会综合判断分割。不是自动平分,而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婚前贷款购房,产权证上标注双方姓名则为共有财产;仅一方名字则视为个人房产。如婚姻期间双方共同还贷,离婚后房屋增值部分视为夫妻共有,不论产权登记。

婚前财产不转移为夫妻共有,界定于婚姻期间内的共同财产仅限于自结婚至离婚或一方去世为止,前提是没有特殊书面协定。婚姻存续期,未明确书面约定的双方所得财产,默认视为共同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