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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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竞业禁止协议中,补偿金数额通常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若无明确约定,应以劳动者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为基准,且不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基本原则,具体金额需双方协商达成共识。

竞业禁止的条款具体有:1.限制的范围条款。主要包括时间限制、地域限制、领域限制等。2.补偿条款。具体标准可由双方约定或执行相关行业或地方的规定。3.禁止劝诱离职条款。

劳动者在雇佣期间及合同结束后特定时期内,需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在竞争对手企业担任与其原单位有直接竞争关系的职位,无论是兼职还是全职,也不得独立生产同类产品或从事相同业务,以保护原单位的商业机密。此规定基于国家法律和合同约定,旨在维护公平竞争与商业秘密安全。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条文规定,关于竞业限制方面的条款,其内容合法且合理。有必要明确强调的是,竞业限制的适用主体范围仅仅局限于受雇于同一企业的高级管理层人士、掌握企业核心技术资源的人才,以及其他肩负着严格保密责任与义务的全体员工群体。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条文规定,关于竞业限制方面的条款,其内容合法且合理。有必要明确强调的是,竞业限制的适用主体范围仅仅局限于受雇于同一企业的高级管理层人士、掌握企业核心技术资源的人才,以及其他肩负着严格保密责任与义务的全体员工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