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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应公开的重点信息有哪些

时间:2024.09.18 标签: 征地拆迁 政府信息公开 阅读:810人
律师解析:
由于行政层级和职权范围的差异,各个国家机构有责任分别向公众披露各类重要的信息资料。
其中,通常会被列为优先公开的包括:
各项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化文档、国内经济及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计划、地域性发展战略与相关政策、政府预算及其执行情况报告、财政年度收支的审理结果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具体项目设定、法律依据及相应的收费标准,此外还应涵盖行政许可的授权事项、法律依据、条件约束、数量限定、申请受理流程、时限规定以及在申请过程中可能需要提供完整的材料清单及截止到当前状态的处理进展状况等信息。
法律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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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机关应当重点公开的信息因级别和职责不同而不同,一般情况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财政预算、决算报告;行政事业......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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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昊律师

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

郭昊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全国征地拆迁等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昊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昊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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