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之第六十七条的明确阐述,取保候审这一
强制措施适用于那些可能会被判处较轻
刑罚的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同时也包括在特定情形下可能会被判处较重刑罚,然而若采取取保候审则不会导致社会安全受到威胁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这就意味着,倘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犯之罪行情节轻微,有可能会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又或者尽管可能会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其
犯罪行为及其所带来的
犯罪后果相对较轻,采取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产生严重危害的话,那么这些人便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取保候审的最终结果往往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能够在一定条件下暂时摆脱
羁押状态,但仍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例如必须随时接受
传唤,不得逃避侦查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