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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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租期最长20年,超期无效。租赁六个月以上需书面合同保障权益。未签书面合同或期限不明确,视为无固定期限租赁,保护租户与房东权益。

民法典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租期最长20年,超期无效。租赁六个月以上需书面合同保障权益。未签书面合同或期限不明确,视为无固定期限租赁,保护租户与房东权益。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这就是民法典关于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的规定。

房屋租赁期限的长短可以由承租人与出租人根据自由意志进行协商确定,但总期核定不得超过二十年。法律对此没有强制性规定。如果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超出部分将无效,剩余部分视为不定期租赁关系处理。这意味着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协商租赁条件和期限。因此,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双方应当明确约定租赁期限,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中国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有效期为二十年,超过此期限的租赁条款无效。即使原合同已满,双方可续签,但新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从续签之日起算。此规定保障了租赁关系的稳定性与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