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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财产和债务在我国应如何分割

时间:2024.09.18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807人
律师解析:
在夫妇办理离婚手续前,首要任务就是要明确何种类型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种则属于妻子或丈夫单方面的个人负债。
如果所欠债务为夫妻双方的共有债务,便需要由两人共同承担。
在这个过程中,夫妻双方可以进行充分的协商与讨论,以便找到最适宜的分担方式;
如若无法达成协议,也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解决方案。
然而,如果某一特定的债务被认定为某一方的个人负债,那么在离婚流程之中,该笔债务将不会纳入财产分配范围之内,仍然由该单独责任主体负责偿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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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婉君律师

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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