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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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关于家庭房产纠纷问题,我们可采取以下几种有效途径进行妥善处理:(1)协商解决方式,即双方通过自行沟通协调,寻求妥协与让步,以达成纠纷的化解;(2)调解处理机制,即引入第三方介入,促进争议各方面对面地进行理解和让步,从而实现矛盾的最终化解;(3)仲裁解决方案,即将纠纷提交至仲裁机构,由其作为公正的裁判者,对争议进行裁决;(4)诉讼解决程序,即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法律规定进行裁决。其次,在涉及房屋产权纠纷的案件中,需要提供以下几类关键性证据:1、提供能够证明自己对争议房屋拥有所有权的相关证据材料;2、提供房屋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抑或是共有性质的证明文件;3、提供缴纳房产税等相关权利人自行履行产权人权利及义务的证明资料;4、提供房屋占有、使用、收益以及管理状况的详细证明材料;5、阐述争议房屋在改造过程中或者其他特殊情形下是否曾遭受过没收、改造、占用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新乡房地产纠纷:法律责任解决策略房屋产权纠纷的处置途径如下所示:首先,由第三方介入,通过引导并促使纠纷各方能够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进行友好磋商,从而化解纷争,达成最终的共识与和解。在我国的社会体系中,众多基层群众组织如村民委员会以及居民委员会等均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具体执行民间纠纷的调解工作,其中也包括对房地产纠纷的调解事宜。

从法律视角出发,我们将提供以下五种常规的解决方案:首先,买卖双方尝试达成友好协商。协商作为解决购房合同争议最为常用的途径,无疑具有其优势所在;其次,我们可以借助于中介方的力量来处理购房合同所引发的冲突。

农村宅基地与房屋产权纠纷的妥善处理关于农村宅基地纠纷的处理方法,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当农户间出现宅基地使用权争议时,双方应该尊重历史事实,秉持互谅互让的原则,通过协商来解决纷争。其次,如果经过初步协商仍然无法达成共识,则任一方或者双方均有权向当地乡镇政府或者土地管理机构等职能部门提交处理函申请。

关于小产权房买卖纠纷的法律问题及妥善解决方法关于小产权房交易所引发的纠纷,当事人双方可首先尝试通过自行协商进行妥善解决。若协商未能达成共识,当事人有权依据先前签署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提起正式仲裁程序;若当事人之间并未签订相应仲裁协议,其还可选择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诉讼请求;然而,如若当事人拒绝履行已生效的判决、仲裁裁决以及调解书中的相关义务,另一方则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