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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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寻衅滋事是否犯罪,不能光看次数,要综合多方面来考虑,像行为的实质属性、情节严重程度、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等等。如果一个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对社会秩序造成了重大损害,那可能就构成犯罪了。这里的“多次”一般指三次及以上。不过,如果不到三次,但情节恶劣,或者后果严重,也可能构成犯罪,比如随意殴打他人,追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占破坏公共财产、公众场合哄闹,致使公共秩序混乱的等等。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毁坏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恐吓、强索或破坏占据公私财物、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致秩序混乱等行为都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虽然刑法对寻衅滋事罪的次数没有明确规定,但在实践中,会综合考虑行为的性质、手段、结果和影响等因素来判断是否构成犯罪。

寻衅滋事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几点:无事生非,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如果有人多次无故伤人,导致严重后果,就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从而构成的犯罪。其主要构成要素包括:1.无缘由恶意殴打他人,造成身体伤害和心理恐惧;2.恶意追逐、阻拦、辱骂或恐吓他人,情节严重;3.强行索取或破坏公私财物,情节恶劣;4.在公共场所引起纷争,造成秩序混乱。例如,某人频繁无端殴打他人,给他人身体造成伤害,同时也给他人带来心理恐惧,这种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实施了寻衅滋事的行为,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的行为。该罪的构成要素包括: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