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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何合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时间:2024.09.09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019人
律师解析:
在处理夫妻关系的问题时,法律实践中通常只有在出现离婚、婚姻关系被判定为无效或被撤销如前所述的情况下,才有权利要求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然而,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1066条之规定,在此之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
在这些特定的情况下,夫妻中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分割共同资产。
具体来说,这主要包含两个方面:1.如果某一方存在隐瞒、转移、出售、破坏、挥霍或伪造夫妻共有财产及负债等恶劣行为,严重侵害到了夫妻之间的共同权益;
2.当一方负有的法定扶养责任的人因患有重大疾病而需要接受治疗,但对方却不愿意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时,也可以依据此条款请求分割共同资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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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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