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签订后是否可以反悔并重新签订
时间:2024.08.13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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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关于签订
离婚协议之后能否后悔这一问题,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根据相关规定,如属以下几种情形,其中一方可享有反悔权:
1.在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并达成协议内容约定为
自愿离婚的情况下,于
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前,任何一方均有权对该协议所约定的内容进行反悔,也就是说如一方在此期间内不同意
离婚,则表明其离婚意愿尚未经正式确认,此时原有的协议并不具备效力;
2.如果在签署离婚协议后发觉对方存在刻意隐瞒或转移
共同财产之情事,遂可提出反悔申请,主张重新分割现有
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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