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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与酒驾有何区别醉驾是酒驾吗

时间:2024.09.09 标签: 交通事故 醉驾 阅读:1234人
律师解析:
醉驾”与“酒驾”的区分在于其包含的内容和标准存在明显差异:
(一)酒精含量水平为核心考量点。
1.酒驾泛指车辆驾驶人员在血液之中的酒精含量超过20毫克每百毫升却不足80毫克每百毫升的驾驶行为,此举归类为饮酒驾车;
而当酒精含量超过或等于80毫克每百毫升时,则属于醉酒驾车范围之内。
(二)两种驾驶行为所面临的行政处罚亦有所差别。
1.酒驾的处罚如下:
(1)驾驶人将被暂扣六个月之机动车驾驶证,同时需支付一千元人民币至二千元不等的罚款;
(2)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情况下,将面临十日以下拘留及罚款,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对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人员来说,处罚更为严厉——处以十五日拘留,罚款五千元,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之内不得再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2.醉驾的处罚措施更为严峻:
(1)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实施约束直至清醒状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刑事责任;
(2)若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同样需要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约束直至清醒状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此类驾驶员在未来十年之内均无法再重新获得机动车驾驶证;
(3)如果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也不得从事营运机动车驾驶工作。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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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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