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翎(西安)律师事务所
李朝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主要专业领域: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征迁补偿,婚姻家庭,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上百起,办案经验丰富,作风务实,思维敏捷,善于换位思考、高效沟通。执业期间坚持正义,精于钻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深得当事人信赖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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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看,完成产权变更的赠与房产一般不能返还给原所有人。若过户手续和财产公证已完成,房产依法不可收回;若未完成转让手续或未公证,原所有人可申请收回。受赠人侵害赠与人权益时,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已过户的赠与房产,一般不能索回。但如受赠方出现《民法典》规定的情形,如严重损害赠与人权益、未履行赡养义务或未履行赠与合同中的义务等,赠与人可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已过户的赠与房产,原则上难以索回。但为保护赠与人权益,我国法律规定了几种可要求归还的情况:受赠人伤害赠与人或其直系亲属、未尽抚养义务或违反赠予协议中的约定。在这些情况下,赠与人可依法请求归还房产。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已经过户的赠与房产是否能收回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看情况。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将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限制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在赠与的房子过户之前,您作为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按照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在有特定情形时行使法定撒销权。在其拒绝的时候,可以主张其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从而向法院起诉撤销赠与,收回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