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深圳)律师事务所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经验10年+。许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领域多年,擅长办理纷繁复杂的家事案件,对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对法律事实的认定和判决依据有深刻认识,能够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更具操作性、更切合实际的法律服务。办案严谨细致,工作耐心负责,坚守一丝不苟、精益求精、善始善终的职业道德,深受同行、委托人信任,并获得高度评价,获得锦旗不胜枚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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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关于婚后财产分割的规定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所产生的财产,只有夫妻共同财产才属于分割的范畴。在这样的情况下,当夫妻因感情破裂选择结束这段婚姻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通常遵循的原则为平均分配。然而,鉴于生活的错综复杂和种种不确定因素,夫妻双方在日常生活中很难得以实现条件的完全平等,往往会出现其中一方相对弱势、一方涉及出轨行为、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等情形。

离婚时,关于房产的分割,一般遵循婚后财产购买均分的原则。如果是婚前一方全款购买并登记在其名下,那就是个人财产。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共有房产的归属达成一致,法庭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决,比如会考虑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

离婚时房产处理情况复杂,主要分几种情况。婚前一方全额购房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法分割。婚后购房属于共有财产,离婚时通常平均分配,也会考虑购房贡献大小以及子女抚养权归属。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购房且登记在其名下,视为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也无法分割。

夫妻婚前财产一般归个人所有,除非双方书面约定为共有。在婚姻期间,夫妻可以自由约定所得资产及婚前财产的归属。如果没有书面约定,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而变成共同财产。没有证据证明是个人财产的,可能会被认定为共有。

按照我国的《民法典》,要是婚姻破裂是因为一方不忠,受伤害的那一方有权让对方做出财产增值补偿。法院在分配财产的时候,会照顾无过错方的利益,让他们有可能会得到更多的权益。不过,财产的分配会综合考虑夫妻共同财产、财务状况和子女抚养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