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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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滥用行为中涉嫌的公司财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属于侵犯财产权益范畴下的一种犯罪类型。其所指控的犯罪对象主要针对的是公司、企业或其他特定类型的单位,具体而言,该罪名对这些机构的全部财产所有权构成了威胁和侵犯。客观地说,犯罪行为人通常是以利用自己在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所担任的工作职责为手段,从而非法占有本单位所拥有的财物,且这种侵占行为必须达到一定金额标准方可构成本罪。

职务侵占罪属于公诉案件,而非自诉案件。一般来说,公司、企业等单位的员工在履行工作职责时,若非法占有单位财物,金额达到法定标准,就可能构成该罪。这种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单位的财产所有权,还对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了损害。为了维护单位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检察机关会代表国家公权对这类犯罪行为进行公诉。因为职务侵占行为的危害较大,会损害单位的利益,威胁经济秩序,所以需要国家公权力的介入,以确保责任人能够被追责和惩戒。

职务侵占罪属于公诉案件,而非自诉案件。它是指公司、企业等组织中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这类案件通常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最后由法院进行公开审判。这种划分明确了职务侵占罪的法律性质和处理程序。

侵占罪,就是把他人的财物私自据为己有,拒不归还,数额较大的,这种情况应该是自诉案件。因为这类案件涉及到特定的关系,一般都是受害者因为了解情况,有证据优势,才会去法院起诉。

侵占罪是我国刑法中的告诉乃论犯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受害人可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并在判决前与被告人和解或撤诉。因此,侵占罪确属刑事自诉案件。